1、暂缓执行的期限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定。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执行担保而暂缓执行,那暂缓执行的期限要和担保期限一样,但最长不能超过一年。举个例子,要是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了担保,并且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同意,法院决定暂缓执行。要是担保期限定的是八个月,那暂缓执行期限就是八个月;要是担保期限超过了一年,法院就会把暂缓执行期限定为一年。
2、要是上级法院决定暂缓执行,期限一般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过院长批准还能再延长三个月。一般是上级法院发现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有问题等情况时,才会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
3、暂缓执行期限到了,如果被执行人还没履行义务,法院就会恢复执行。要是在暂缓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或者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这些行为,法院也能恢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