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还能要求一定补偿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之后要是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就得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具体费用多少和支付期限长短,双方可以先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不过,就算有了协议或者判决,在必要的时候,子女也能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要是遇到对方拒付抚养费的情况,抚养方可以先和对方好好商量,让对方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来支付。要是协商没结果,抚养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要是对方还是不执行,就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让对方支付。
关于补偿,如果因为对方拒付抚养费,给抚养方带来了额外的经济损失,像为了追讨抚养费产生的合理费用等,抚养方在诉讼的时候可以一起提出来。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拒付的原因等因素,来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和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