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件事并不知情,而且也没从中获利,通常不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清楚知道这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去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用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要是行为人真不知情,就缺少了犯罪构成里主观故意这个要件,不符合该罪的构成条件。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判断行为人是不是“明知”,不能只听他自己怎么说,得结合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分析。要是有证据能证明行为人确实不知情,司法机关就不会把他认定为犯罪。
但是,就算不构成这个罪,如果涉及的物品跟违法犯罪有关,相关部门有权力依法处理这些物品。行为人可能得配合调查,提供自己获取物品等相关情况的信息。要是因为不知情持有相关物品,给案件侦查等工作带来了一些阻碍,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会被要求协助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