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能获得经济补偿,这就是离婚家务补偿金。《民法典》明确,要是夫妻里一方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就有权让另一方给予补偿,另一方也应当给。具体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
计算家务补偿金没有统一标准,法院一般会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是家务劳动时间,像平时投入家务的时长、婚姻持续时间等。其次是投入的精力,比如家务劳动的繁重程度和种类,像照顾家人、洗衣做饭等。再者是家务劳动对家庭的贡献,包括提升家庭成员生活质量、支持另一方事业发展等。最后是当地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经济和生活成本有差异,也会影响补偿金数额。
比如一方在婚姻里全职照顾家庭,另一方在外工作,离婚时全职照顾家庭的一方就能请求家务补偿。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补偿金数额,要是商量不好,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上述因素确定具体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