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离婚起诉调解中,要求双方都到场。这是因为离婚诉讼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分割等重要权益,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算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只要本人能表达意思,就应该出庭。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实在无法出庭,那就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为什么要这样呢?在调解时,双方要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沟通协商。只有双方都亲自到场,才能把自己的想法和诉求真实地表达出来,这样法院也能清楚双方的真实意愿,更有利于促成调解协议。
当然,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比如身体原因没办法到场,也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自己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态度。不过,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而且这种特殊情况得经过法院认可才行。
所以,为了让调解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通常都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参与离婚起诉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