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几千块钱被起诉,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让人坐牢。民事纠纷大多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方面的矛盾。要是有人少给几千块钱,对方起诉往往是想让其还钱或者履行支付义务。法院审理后会依据事实和证据来判决,要求欠款的人把钱还上。
不过,要是欠款人明明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却故意不执行,那就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有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说的就是对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像隐藏、转移、故意毁坏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判决、裁定没法执行,这些都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要是只是单纯少还几千块钱,又没有出现上面说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严重情况,通常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自然也就不用坐牢。但还是得提醒一下,遇到这种事,最好积极跟对方沟通,协商还款的事,尽量避免闹到法院,不然既费时间又费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