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不能不给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是一方,另一方就得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双方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判决。而且,就算有了协议或者判决,孩子在必要时还能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合理费用的要求。
不过,特殊情况是可以减免抚养费的。比如,给付方长期生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没经济来源,实在没办法按原来协议或判决给抚养费,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能力负担;或者给付方因为违法犯罪被收监或劳动教养,没了经济能力,也无力给付。等恢复自由且有经济来源后,还是要按原协议或判决支付。
总之,没有特殊情况,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得给抚养费。要是有特殊情形,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减免,协商不成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