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咱们国家《刑法》的规定,如果有人抢夺别人的财物,抢的东西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是多次去抢夺别人财物,那就会构成抢夺罪。相关的司法解释说,抢夺的财物价值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就算是“数额较大”了。不过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法院和检察院,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本地区具体的执行标准。一般情况下,要是抢夺了9000元,那就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了,通常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可能要交罚金,也有可能只交罚金不判刑。
2、但是呢,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会把很多因素都考虑进去。要是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坦白这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况,法院可能就会在该判的刑罚幅度内,判得轻一些。要是犯罪嫌疑人属于累犯,有这种要从重处罚的情节,那判刑就会更重。就比如说,犯罪嫌疑人抢了东西之后,自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还把自己做的事儿老老实实交代清楚了,这就属于自首情节,法院可能就会根据具体情节,适当减轻对他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