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原告说的事实和实际情况不一样,被告可以通过下面这些办法维护自己权益。
在打官司的时候,被告得积极准备证据。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很重要,被告要收集能证明真实情况的各种证据,像书证、物证、证人说的话等。比如原告说被告没按合同办事,但被告有双方都签字确认的履行证明文件,这个文件就是很有力的证据。
被告还可以写答辩状,在里面详细说说原告讲的和事实不符的地方,并且说明理由,然后交给法院。进入庭审后,被告要好好利用辩论权。在法庭调查和辩论的时候,明明白白、有条理地把真实情况讲出来,对原告和事实不符的说法进行反驳。用合理的逻辑和准确的法律依据,让法庭知道原告说的不合理。
另外,被告得随时留意诉讼的进展,及时了解案件情况,配合法院的工作,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注意,如果原告的虚假陈述算是伪造重要证据、妨碍法院审理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对原告进行罚款或者拘留。要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了,还会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