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通常是有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做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法律效力。
要是离婚协议里明确约定一方不用支付抚养费,且双方签字确认,该条款一般有效。不过,这并不代表抚养方以后不能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当子女成长过程中,实际生活需要增加,像教育、医疗费用大幅提高,抚养方独自承担有困难,或者出现其他导致抚养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等情况,子女能以自己名义向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主张抚养费。因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会因离婚协议约定而免除。
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判断,决定是否支持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所以,即便离婚协议有约定,在合理情况下,子女仍可主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