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患病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是有区分的。
要是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既没办法从事原本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单位得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在不符合前面说的情况时,因为劳动者患病就把人解雇了,如果劳动者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就得继续履行;要是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
对劳动者而言,平时要多留个心眼,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数额以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通知这些,都可能成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有了这些证据,就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