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债务人给的钱没办法还清全部债务,有下面这些处理办法。要是当事人之前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抵充。打个比方,双方提前说好了先还利息,再还本金,那就按这个来办。
2.要是没约定,就得按法定顺序抵充。法律规定,债务人给的钱不够还清对同一个债权人欠下的好几笔同种类债务时,先还已经到期的债务。要是好几笔债务都到期了,就先还对债权人来说担保少或者没担保的债务。要是担保数额一样,就先还负担重的债务。要是负担也相同,就按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来还。要是到期时间也一样,就按比例来抵充。
3.当债务人给的钱不够还本金和利息时,要先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抵充了,接着抵充利息,最后再还主债务。举个例子,债权人追债产生了律师费、诉讼费这些费用,要先从债务人给的钱里扣,剩下的再还利息,还有剩的才还本金。
4.债务人在还主债务之外,还得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但给的钱不够还清全部债务,而且当事人又没约定的,就得按上面说的顺序来。债权人遇到债务人给的钱不够的情况,要依据这些规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