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有人可能出于各种原因想拖延离婚时间,不同离婚方式下有不同的拖延办法。
协议离婚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就可以拿着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处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处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要是撤回申请后再申请离婚,又得重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这么反复操作,就能把时间拖长。
诉讼离婚时,如果被告不想离婚,可以跟法院表明自己的想法。一般来说,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离。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得等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而且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被告还能通过申请延期举证、提出管辖权异议等办法,进一步把时间往后拖。
不过要提醒大家,拖延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建议夫妻双方冷静下来好好沟通,心平气和地处理婚姻里的问题,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矛盾,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