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什么时候算结束,很多人不太清楚。其实一般是到执行程序完毕,拿到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权益,案件才算完结,但不同情况会有区别。
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的案件,一审通常是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并送达当事人,就快结束了。要是当事人在上诉期没上诉,一审裁判就生效;要是上诉,就进入二审,二审裁判是终审,作出就生效。
生效的判决、裁定,要是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完案件才真正结束。
有些案件在诉讼中会和解或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或者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签收生效,诉讼程序就提前结束了。
仲裁案件的话,仲裁裁决作出后,在法定期限内没被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且裁决履行完毕,案件才算结束。大家要是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