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说说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原告要是想撤诉,最晚得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宣判前,原告都能申请撤诉,不过准不准得由法院来裁定。也就是说,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原告都有权利提出撤诉,至于能不能撤成,就看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了。
再看看刑事诉讼,这里分公诉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公诉案件一般是由检察院来决定是否撤诉。要是发现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不是被告人干的,又或者不应该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等情况,检察院就可以撤回起诉,而且通常在法院宣告判决前都有这个可能。而刑事自诉案件呢,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能撤回自诉。
最后说说行政诉讼,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有权申请撤诉,同样,准不准还是由人民法院裁定。
这里要特别提醒一下,虽然法律规定了在相应阶段可以申请撤诉,但法院是有审查权的。要是撤诉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那法院可能就不准许撤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