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当丈夫失踪时,妻子若想解除婚姻关系,是有法律途径可走的。
法律明确规定,要是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不过妻子得先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失踪。按照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像妻子这种利害关系人就能向法院提出申请,把丈夫宣告为失踪人。妻子要向法院提交能证明丈夫失踪的证据,比如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社区给出的证明等,以此证实丈夫下落不明已满两年。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发布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这个公告期是三个月。要是公告期满丈夫还没出现,法院就会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等宣告失踪判决下来,妻子就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依据法律规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般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要是妻子不想申请宣告失踪,也能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给丈夫送诉讼文书。公告期满,丈夫没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要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不一定会直接判决离婚。
给妻子们的法律建议是,如果丈夫失踪,能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其下落不明满两年,先申请宣告失踪再离婚,这样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更大;若证据不足,也可直接起诉,不过要做好可能不判离的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