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民政局办理离婚能不能不执行冷静期,答案是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制度。
夫妻双方想协议离婚,得先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同时带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三十天冷静期就开始了。这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存档。
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如果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执行离婚冷静期是法律的强制要求,目的是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婚姻稳定。所以,民政局不能不执行冷静期就直接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