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后,婚前房产的归属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全款买了套房子,而且房子登记在他名下,那这房子就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就算婚后夫妻又一起买了房,这套婚前买的房子还是归他。
如果一方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房贷,房子登记在付首付的一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怎么处理这房子。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剩下没还完的贷款也由登记方自己还。不过,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离婚时要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由登记方给另一方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两人一起出钱买房。要是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那这房子就是两人共有的。要是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就得结合出资情况和双方的约定来判断了,有可能认定为两人共有,也有可能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另一方出的钱可能是要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