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多承担了债务,可不能就以此为借口不付孩子的抚养费。
父母养孩子这事儿,那可是法律规定必须得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之后要是孩子归一方直接养着,另一方就得拿出一部分或者全部的钱来当抚养费。这给抚养费的事儿,和承担多少债务没关系,不管债务咋样,这义务都得尽。
这里要明白,承担债务和给抚养费是两码事。承担债务一般是因为要分割夫妻一起欠的债,到底谁承担多少,得按照俩人商量的或者法律规定来确定。而抚养费呢,则是为了让孩子生活、上学、看病这些基本需求能得到保障。
就算离婚的时候一方多扛了些债务,也不能就不给孩子抚养费。当然了,要是这一方确实经济上有困难,也可以和对方商量少给点抚养费。要是商量不下来,还能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像双方收入情况、孩子实际需要这些,来决定抚养费给多少。但这和拿多承担债务当理由不给抚养费,完全不是一回事。所以,不能因为多扛了债务就不给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