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不少人想知道自己能不能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下面就来讲讲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要点。
首先,哪些情况能申请赔偿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就有权请求赔偿。这里的“其他重大过错”是个兜底说法,包含其他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能承担赔偿责任的只能是离婚诉讼里的过错方,无过错方不能找第三人要精神损害赔偿。
损害事实包括两部分。一是精神利益损害,像名誉权、配偶权被侵害;二是精神痛苦,比如过错方的行为让无过错方悲伤、抑郁。
因果关系也很关键,得是过错方的法定过错行为直接造成了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
最后说说赔偿数额怎么定。这要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况,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还有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大家遇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若还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