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案件移交检察院六个月还没判决,得依据不同情况来分析。
从法律流程上看,案件到检察院后就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正常情况下,检察院对于公安移送起诉的案子,要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要是案件重大、复杂,能延长十五天。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十天内就得做决定;要是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最多延长到十五天。要是检察院觉得需要补充侦查,会把案子退回公安,每次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最多退两次。补充侦查完再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审查起诉结束,案子就到法院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要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要是可能判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一些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得延长,就得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案件移交检察院六个月没判决,可能是案件复杂,经过了多次补充侦查,也可能存在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当事人或者家属可以去检察院或者法院问问案件进展,弄清楚没判决的具体原因。要是发现存在超期办案的情况,别着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向检察院的上级部门或者法院的监督部门反映,这样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