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也就是办理离婚证,有条件要求,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
条件上,双方得是自愿离婚,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好,并且双方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证件和材料方面,内地居民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除了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还得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办理流程是,双方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会给予登记,发放离婚证。
要注意,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没申请的,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