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期间签的离婚协议通常是有效的,但得满足一定条件。按照《民法典》的说法,离婚协议要生效,得行为人有相应的办事能力,表达的是内心真实想法,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也不违背道德风俗。
2、要是执行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符合这些条件,一般就有效。不过在执行程序里,如果离婚协议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可能会受执行程序影响。打个比方,要是一方在执行时有债务没还,离婚协议却把财产不合理地分给另一方,损害了债主的利益,债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撤销财产分割的条款。
3、要是离婚协议是为了逃避执行,法院有权判定协议部分或者全部无效。法院会综合考虑离婚协议签订时间、财产分配情况、债务承担等因素,判断是不是存在恶意逃避执行的情况。所以,执行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没有效,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