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通常掌握在夫妻两人手中。在两口子过日子期间,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2、要是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共同财产先由两人商量着怎么分。只要商量出来的结果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是双方真心实意的想法,那这个商量结果就具有法律效力。要是两人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以及没有过错那一方利益的原则来判决。
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法院会更偏向保护某一方的权益。就像有一方偷偷藏起夫妻共同财产、把财产转走、卖掉、毁坏或者胡乱花掉,又或者编造夫妻共同债务想占另一方的财产,在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对这样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之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4、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偷偷藏财产、转财产、卖财产、毁财产、乱花财产或者编造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一方家里有需要他抚养的人得了重病要治病,另一方却不肯掏钱,这种情况下,夫妻中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