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分割经济适用房,得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要是经济适用房是在婚后买的,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一般都会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先由夫妻俩商量,要是能达成一致,就按照商量好的方案来办;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综合购房钱是从哪儿来的、双方经济条件怎么样等因素来做判决。
2、要是一方在结婚前就申请买了经济适用房,还把买房的钱都付清了,而且房子登记在这一方名下,那通常就会认定这房子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资格分。要是一方婚前申请,婚后夫妻俩一起出钱买房,这房子还是归申请的那一方,但对于婚后一起出的钱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另一方可以得到补偿。
3、分割经济适用房时,要留意它上市交易是受政策限制的。要是不满足上市交易的条件,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子归谁,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让一方先住着,给另一方适当的补偿。等满足上市交易条件了,双方可以再商量或者通过打官司来分割房子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