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被告一方房产的分割,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这房产是被告婚前就有的,还登记在被告名下,那一般就是被告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不过要是婚后有一起还房贷的情况,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
要是房子是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先由夫妻双方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有可能会把房子判给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钱买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那就相当于父母把房子赠与自己子女了,是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视为对夫妻两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分割有书面的约定,像婚内财产协议之类的,那就按约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