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打官司,提交诉讼书就意味着正式提起诉讼了。这时候,咱得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案件受理费。不过这费用可不是固定的,得看案件的性质。
要是财产案件,受理费得按照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一段一段地累计着交。打个比方,要是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那每件就交50块钱;要是超过1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就得按照2.5%来交。
非财产案件收费就相对固定些。像离婚案件,每件得交50元到300元。要是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就不用额外交钱;超过20万元的部分,得按0.5%交。要是有人侵害了咱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这些人格权,每件得交100元到500元。要是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用额外交钱;超过5万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1%交;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如果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每件交500元到1000元;要是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就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来交。劳动争议案件就比较便宜,每件只交10元。
除了案件受理费,打官司过程中还可能产生申请费,还有证人等人员出庭的交通、住宿这些费用。具体要交多少费用,可以去看看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也可以直接去受诉法院问问。大家心里有数,打官司才更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