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判决有相应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方面,一般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分割。通常均等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家庭中付出多,比如承担较多家务、抚养子女,可能适当多分。要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时会少分或不分。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算共同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算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建议在处理离婚财产和债务问题时,双方先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