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办理离婚开庭时,双方都不在场一般是不能直接判离的。离婚官司和身份关系紧密相连,带有很强的个人属性,所以一般都得当事人亲自到法庭参与诉讼。这是因为只有这样,法院才能弄清楚夫妻双方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财产该怎么分,孩子由谁抚养等重要问题。
要是原告不到庭,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会把这个案子当作原告撤诉处理。毕竟原告是主动发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有责任到法庭说明自己为啥要离婚。要是无缘无故不来,就相当于主动放弃了这次打官司的权利。
要是被告不到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要是被告收到了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来,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判决,但这种情况法院会很谨慎地使用。因为被告不在,法院就没办法全面了解被告的想法,也就不好准确地查明事情真相。
当夫妻双方都不到庭时,法院没办法听到双方的说法,也看不到双方提供的证据,更没办法让双方辩论,自然就很难搞清楚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没了等关键问题。所以,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直接就判决离婚。不过,如果有一些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比如可以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当事人等,法院经过进一步审查后,也可能会做出相应的处理,但这样的情况并不多。
法律建议:如果要打离婚官司,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尽量亲自参加庭审,把自己的想法和证据都展现给法院,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实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一定要提前和法院说明,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