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民事案件里,原告可以找代理人替自己出庭。按照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能委托一到两个人当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诉讼行为,和当事人自己做的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但有特殊情况,像离婚案件就不一样。就算原告请了诉讼代理人,只要本人能表达意思,就还是要出庭;要是因为特殊情况实在没法出庭,也得给法院交书面意见。这是因为离婚涉及身份关系,得当事人自己表达想法。
要是原告不出庭,还没委托代理人,法院就会按撤诉处理。要是有代理人出庭,代理人得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一般授权的话,代理人只能做些一般性诉讼行为;特别授权的话,代理人就能代原告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总之,一般情况下原告能让代理人出庭,但遇到离婚这类特殊案件,就得遵守特殊规定了。要是对具体情况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