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子里,要是女方是受害方,常见的责任承担办法有下面这些。
1、损害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最终导致离婚,女方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对过错方行为给女方造成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像因为男方家暴,女方看病花的钱就属于这一类;精神损害赔偿呢,是对女方因为男方过错遭受的精神痛苦给予赔偿。
2、财产分割倾斜。离婚分财产的时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这么一来,女方作为受害方,在分财产时可能会拿到更多份额。
3、家务劳动补偿。要是女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很多家务,像照顾孩子、照料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可以向男方要求补偿,男方得给。具体补偿方式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