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之后,女方可不会理所当然地拿走全部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两口子离婚的时候,他们的共同财产得先由双方商量着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出个结果,那就得让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犯错那一方利益的原则来做判决。
2、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两口子在结婚过日子期间得到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还有搞生产、做经营、搞投资赚的钱,以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这些,一般都算在内。要是双方能心平气和地达成一致,女方把所有财产都拿走也没问题。可要是谈不拢,法院就得综合考虑各种事儿来下判决了。
3、举个例子,如果有一方偷偷藏财产、转移财产、变卖财产、损坏财产、大肆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假的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那在分财产的时候,这一方就可能少分或者不分。要是女方在婚姻里付出得多,像承担了更多的家务、照顾孩子啥的,法院可能会多照顾照顾女方的利益,但也不会就把所有财产都判给女方。
4、总的来说,离婚后女方能不能拿走所有财产,得看具体情况,要么双方商量着来,要么让法院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