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担保期限,主要由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来决定。
如果在借条里,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有明确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不过,要是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这类内容,会被视为约定不明,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
要是当事人没在借条里约定担保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都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在这六个月里,债权人得对一般保证的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对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要是过了这个时间,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这时,债权人能随时要求债务人还钱,但得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而保证期间,是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大家在写借条和做担保时,一定要注意这些担保期限的规定,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