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而是适用除斥期间。诉讼时效是指,若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就有抗辩权,权利人可能无法胜诉。除斥期间则是法律规定的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期间一过,权利就消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撤销合同有几种情况会导致撤销权消灭。一是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行使撤销权。二是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行使撤销权。三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四是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五是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行使撤销权。
这里的九十日、一年、五年就是除斥期间。一旦这些期间届满,撤销权就消灭,当事人不能再请求撤销合同。所以,大家要注意,撤销合同请求受除斥期间限制,而非诉讼时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