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分家所分土地的处理要根据土地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办。不同性质的土地,处理方式大不一样。
要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农村土地相关法律,夫妻在婚姻期间拿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可以先商量着分割这块地的承包经营权。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偏向子女、女方和没过错的一方来判决。比如,小两口婚后一起承包了村里的地,离婚时就可以先自己谈谈怎么分,谈不好就找法院。
如果是宅基地,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子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分割房子,但宅基地怎么分配得符合村集体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是夫妻双方都是本村集体成员,能商量着确定房子归谁、宅基地怎么用;要是有一方不是本村集体成员,通常拿不到宅基地使用权,但能得到房子价值的相应补偿。像男方是本村人,女方不是,离婚时女方不能要宅基地,但房子有她的份,就可以得到房子价值的补偿。
所以,离婚时处理分家所分土地,得先搞清楚土地性质和权利归属。先自己协商,实在不行就走法律途径。建议大家遇到这种问题,先了解相关法律,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