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继续共同生活,法律上双方是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方面,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协议时,能证明是一方的财产,归该方;不能证明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各自出资确定份额,出资额无法确定就等额享有。
像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财产,要结合出资与登记情况综合判断。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有出资,可主张分割对应份额。
债务问题上,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连带责任;能证明是个人债务的,个人承担。
子女抚养方面,有未成年子女的,按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遇到这些问题,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法律妥善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