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两种情况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先说因胁迫结婚这种情况。要是有人用给对方或者对方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带来损害来要挟,让对方违背自己的意愿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就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比如说,有人威胁对方要是不结婚就伤害其家人,这就属于胁迫。受胁迫方请求撤销婚姻,得在胁迫行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要是当事人被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那他得在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
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按法律规定,患病的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得如实告诉另一方自己的病情。要是没如实说,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去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且,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个情况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旦婚姻被撤销,就相当于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夫妻间的那些权利和义务也就没了。两人同居期间得到的财产,先由双方自己商量着处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按照照顾没过错一方的原则来判决。另外,没过错的一方还能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法律建议:要是遇到被胁迫结婚或者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胁迫的聊天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