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双方自行签订,不一定有法律效力。
从合同层面看,离婚协议书是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条件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要是双方仅自行签了离婚协议书,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虽成立但未生效。
从婚姻登记程序来说,依据《民法典》,夫妻自愿离婚,要签书面离婚协议书,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能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这时,离婚协议书才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有法律拘束力。
由此可见,自己签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程序一环。只有走完法定离婚登记程序,离婚协议书才生效,才能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各自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