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财产分割时,首先要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商量着处理,如果商量不出结果,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还有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这些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归个人。
保险分割的情况有点复杂。要是婚前就买好了保险,而且保费都交完了,那这保险通常算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保险,得分不同情况来看:
消费型保险,如果保费已经花掉了,就不用再分割了;要是还有没到期的保险利益,夫妻可以商量着怎么处理。
储蓄型保险有现金价值,分割的时候,可以选择把保险退掉,然后分割现金价值;也可以一方留下保单,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要是保险是以子女为受益人的,一般就看成是对子女的赠与,不参与夫妻财产分割。
处理婚姻财产和保险分割时,建议夫妻先好好商量。要是协商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