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碰到公司法人相关问题,得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公司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法律,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该独资企业的处理办法。要是有一方想经营这个企业,那就得对企业资产做评估,获得企业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要是双方都想经营,就通过竞价来决定,出价高的一方得到企业,同时也要给另一方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经营,那就按规定对企业进行清算注销,然后分割剩余财产。
要是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夫妻双方都是股东,既可以协商分割各自的股份,也能把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不过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要是只有夫妻中的一方是公司股东,另一方不是,夫妻协商一致要把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非股东的配偶。如果过半数股东同意,而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那非股东配偶就能成为公司股东;要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法院就会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要是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那就视为他们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