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是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有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像夫妻双方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借了钱后,另一方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承认这笔债务,这种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涵盖正常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费用。比如一方为买家里日常用品、付孩子学费等借了钱,就算只有这一方签名,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种,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钱用于夫妻一起经营的生意,债权人有相关证据,那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遇到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要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