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夫妻在结婚后又离婚,是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大多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挺广,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些劳动所得;生产、经营、投资产生的收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只给一方的财产就不算)等都包含在内。
3、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商量着怎么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判决。
4、要是有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伪造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以让这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5、要是夫妻双方提前有书面的财产约定,比如约定婚姻期间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离婚时就按这个约定来处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