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案件里,要是涉及31个月大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院一般会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当父母双方都想直接抚养孩子时,有下面这些情况的一方会被优先考虑: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办法再生育;孩子跟着他生活的时间比较长,要是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会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他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孩子跟着他生活对成长有好处,而另一方有一直治不好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又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
3、要是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差不多,都想直接抚养孩子,但孩子单独和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了好多年,并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有意愿也有能力帮忙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这种情况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孩子的优先条件来考虑。
4、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全面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像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还有抚养意愿、孩子的生活习惯等因素。要是双方能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那就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