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人可能会混淆挪用公款罪和包庇罪。要清楚,挪用公款无论金额多少,都不会构成包庇罪。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便利,把公款挪作个人使用,有三种情况会构成此罪。一是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去做营利活动;三是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没还。一般来讲,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达三万以上;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包庇罪则是在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藏身之处、财物,帮其逃跑,或者作假证明来包庇。它的构成和挪用公款的金额没关系,只要实施了包庇犯罪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
要是发现有人挪用公款,千万别包庇,而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一旦包庇,自己可能就会触犯包庇罪,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