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人没按指印,到底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呢?这关键得看担保合同有没有生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要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当当事人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就成立了。这里要注意,签名、盖章、按指印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不是说必须按指印合同才有效。要是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或者盖了章,就算没按指印,担保合同也可能已经成立并且生效了,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担保人虽然没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但有其他事实行为能证明他有担保的意思。比如说,担保人在担保条款旁边通过口头或者行为明确表示同意担保,而且债权人也接受了,那担保关系同样会成立,担保人还是要承担责任。
不过,如果既没有签名、盖章,也没有其他能证明担保意思表示的事实行为,一般来说,担保人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所以,没按指印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担保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得结合合同签订的具体情况,看看有没有其他能证明担保关系成立的情形,然后综合起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