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遇到房产只有丈夫名字的情况,房产归属和分割方式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要是房产是丈夫婚前用个人财产买的,还登记在他名下,那这房子就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一般就归丈夫,妻子通常没权利分。
但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就算只登记在丈夫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得到的财产大多是共同共有的。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分割。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有可能把房子判给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要是房子是丈夫父母出资买的,登记在丈夫名下,而且明确说了是给丈夫个人的,那这房子就是丈夫的个人财产;要是没明确表示,就得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哪怕房子只登记在丈夫名下,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