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有着明确规定。通常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截止到子女年满18周岁。假如有抚养费的被执行人,在孩子年满18岁后,之前还有没支付的抚养费,那还是得继续把钱补上,直到全部拖欠费用都结清。这是因为之前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抚养已经是既定事实,不能因为孩子成年了,被执行人就不付这笔钱。
要是子女虽然到了18岁,但属于没办法独立生活的情况,像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不是自己主观原因导致没办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还是要给必要的抚养费。
要是被执行人在孩子成年后,没有拖欠抚养费,而且孩子也能独立生活,那抚养义务就自然结束,不用再给抚养费了。
要是在执行抚养费的过程中,双方对抚养费有了争议,先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解决。要是商量无果,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抚养孩子过程中,涉及抚养费的问题最好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是遇到对方不履行义务,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