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对于离婚设置了不少限制情形,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女方在怀孕、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这段时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不过要是女方主动提出,或者法院觉得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另当别论。这么规定是为了让女方和胎儿、婴儿能在稳定的环境中度过特殊时期。
现役军人的婚姻也有特别保护。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得经过军人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是考虑到军人保家卫国,他们的婚姻需要稳定。
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要是感情还没到无可挽回的地步,法院是不会轻易判离的。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又没有法定应判离的情况,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但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法院就应当准予离婚。
还有,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另外,在离婚诉讼中,要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谈不拢,而且法院觉得双方还有和好的可能,也可能不会准许离婚。
法律建议:如果想离婚,要先了解这些限制情形。尤其是涉及特殊时期和军人婚姻的,更要谨慎。在起诉前,尽量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