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用彩礼、嫁妆买房,房子到底归谁,得看具体情况。要是一方用自己收到的彩礼或者嫁妆,全额出钱买了房,而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房子就属于出钱那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为啥这么说呢?因为彩礼和嫁妆在这儿就相当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用这笔婚前财产买了房,财产的性质可不会变。
2、要是双方一起出钱,用各自收到的彩礼和嫁妆买了房,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这房子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双方按照各自出的钱占比,对房子享有相应权益。要是没说清楚各自占多少份额,一般就会当成共同共有。
3、要是一方出钱买房,房产证却写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就有点复杂了。有可能会被看成是附条件的赠与。要是两人最后结婚了,这房子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没结成婚,出钱的那一方可能有权把钱要回来。
4、要是一方只付了房子的首付,结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付首付那一方的名字,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就归房产证上的那个人,还没还完的贷款也是这个人的个人债务。不过,结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房子增值的部分,离婚时要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没过错一方的原则,由房产证上的那个人给另一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