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无过错方是可以申请与过错相关的赔偿的,但得满足一定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存在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况,最终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那一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要是夫妻是协议离婚的,无过错方在办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不过要是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这个请求了,那就不能再提了。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情况又不一样。要是无过错方是原告,就必须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他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可以在离婚之后另外起诉。要是被告在一审的时候没提,到二审才提,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会告诉当事人在离婚之后另外起诉。
这里要提醒大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一方得负责举证。也就是说,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行为,而且这个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不然的话,请求可能不会得到支持。